Trang due 工业区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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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入驻长裔工业区内的投资商!

西贡-海防工业区股份公司(下面简写为SHP)谨向已在长裔工业区内投资的投资商表示珍重地问侯及感谢.

为了给予贵司在长裔工业区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地块上、可按照国家所颁行的技术规程规范及标准并符合已获得审批的长裔工业区总体规划进行展开详细规划等创造顺利条件,西贡-海防工业区股份公司向贵司告知“长裔工业区的建设及管理之规定文件”,其具体内容如下,但不仅限制在其所规定内容之范围内且还需要遵守越南现行建设法的其他相关规定。

I. 总则:

          在与西贡-海防工业区股份公司(SHP)正式签定土地租赁合同之后,投资商可以开始在此地块上进行地勘,取土样等工作。

在双方进行场地移交之后,此地块场地表面标高按照规定(第II.1条约定),投资商可做建筑厂房工程如现场临时办公室、进场临时道路或在租赁地块上施工机械设备停放场等准备工作。  

          投资商要以书面或E-mai正式通知SHP,关于上述计划之事并只能在与SHP 签定工程施工中的“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协议,缴纳担保金之后,方可进行展开施工。担保金按规定每项目或每一次建设为3.000 USD。   

在建筑工程过程中,若业主单位或业主单位的承包商违反本工程建筑规定文件中的条款内容或在施工过程中和完成现场施工之后,经SHP检查公共设施发现因相关业主单位在施工工程已给工业区内的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弄脏道路,不讲究卫生等事情,SHP就把此担保金用于恢复原状所被破坏的公用设施工程和/或雇员工把所弄脏、不讲究卫生的道路清理干净。

若此笔钱还剩余或不用于克服上述所违反的内容,投资商会获得无利息的全部退还;如果还缺少,投资商还需要负责支付缺少未足的款额。  

II. 基本技术参数 :

1       -   标高 ( 与海拔比)

-         工业区场地回填标高为                                 : +4.0 m

-         工业区内路面的平均标高为                            : +4.3 m

-         建筑物地板面至少标高为                            : + 4.5 m

2   -   建筑物面积和最大高度 .

-         建筑物所占地的总面积(按屋檐边计算)不能超过租赁地块总面积的65%。

-         建筑比例: 不控制界限(按照投资商所征得职能部门签批的建筑许可证)。

-         长裔工业区不会控制投资商整个建筑项目的所有建筑物最大高度之界限(虽然,开始建筑工程之前,投资商必要具备职能部门对该工程签批的建筑许可证 )

3       -  退界线距离 :

- 对于与工业区内避开路接路(对10 号国路平行)交接边界线之距离为8m,自地块边界线起算 。

- 对于与工业区内旁地块接近内道路交接边界线之距离为6m,自地块边界线起算。

-  不准许任何建筑物的结构或任何伸出部分在退界线距离范围进行建筑,除了按照下面所规定的一些工程之外如:旗杆、地下系管道;绿化;道路、坡道、走路、或没有遮盖屋面的地板砖铺砌部分;围墙;大门口及仅用于保安人员办事的保安室;有或无遮盖屋面的停车场;污水沉沙/检查井;回路电网开闭站(RMU);室外及保安室照明设施;雨水排放系统;地下化粪池等项目。

4-      此地块的出入门口 :

-    出入门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员工出入门口                   : 01 座

货物运输出入门口            : 01 座

如需要开02座门口以上必须征得SHP 的同意。

- 投资商开门口时要避开电线杆、路灯、消防栓等位置。

- 每座门口的宽度最大不能超过20m 。

-  在开厂区门口的地方,人行道、路边牙等构造由投资商自行负责并按照工业区的规格以符合于工业区总体规划的美观。  

- 开门口之前,投资商应向SHP 技术部分通知并经过协商明确开门位置之后方可进行。

5-    围墙:

- 围墙允许至少高度为2.0m 及最大高度2,5 m,自场地回填高程起计。  

- 不准许使用竹子、木条或实心砖等材料砌沿着工业区内道路界线部分围墙。并不准许使用刺铁丝张在此部分围墙。

6-    停车场 :

- 投资商需要在自己租赁地块内设计有足够位置的停车场,并铺设地毯以在任何气候条件中可以防止灰尘(避免进出厂区的车辆弄脏工业区内、外的道路)。  

- 在退界线范围内的空地可以建成有或无屋面的停车场。

7-    标志牌:

- 可接受投资商按照越南相关广告业务的规定进行标上公司名称、标志、经营范围及产品等内容的各种标志牌。

- 为了从外面可清楚的看见,标志牌可以使用灯泡或挂、托架部分等照明设施照明,但不得使用环形旋转、轮转、闪光或按广告效应更换等形式建筑。                                                                                       - -----  标志牌应建设离开邻近地块的工程至少为06m          

8-    废物处理区域 。

- 投资商应在自己租赁地块内进行规划一座集中性的垃圾堆放场;其中,应分开布置存放毒害的废物场。

- 废物场位置之布置应保证工业区的讲究卫生及美观。   

III. 基础设施工程的搭接 :

1. 工业区供水系统 :

- 投资商不能颤动在租赁地块范围内打地下水井或任何类似的工程以取水用于生产和生活。为生产和生活,投资商有权直接与(海防自来水公司)物格水厂签订供水合同。

- 为主动防备物格水厂在紧急或特别情况下可以停水一定的时间,所以,投资商根据计算须建足够于自己公司用水需要至少12小时的净水储备池。  

- 基础设施搭接工作详见下面的“与公用设施系统搭接的规定第六项”

2. 雨水排放系统 :

- 投资商须在排入工业区内公用的雨水排放系统之前,需建一个沉沙井;并不限制排入工业区公用的雨水排放系统的连接点数 。

- 其连接工作详见下面的“与公用设施系统搭接驳的规定第六项”。

3. 废水排放系统 :

- 工业和生活所排放出来的废水应集中在一个独立系统并只能通过与工业区污水排系统连接的唯一排放口排入工业区的公用排水系统。

- 废水在排入工业区公用设施系统之前,投资商应设置垃圾网以阻挡硬废物及过滤废化工油井池(设置在检查井内)

- 污水排入工业区污水排系统之前的检查井应布置在投资商所租赁的地块内以检查污水质量。资源-环保厅和/或SHP有权定期或任何时间可在此检查井进行取水试样检测确定污水的质量。(污水标准按照所附带的越南标准TCVN.5945-2005 之规定)

- 投资商在租赁地块内的卫生间应布置化粪池以沉淀物质不能流入公用的污水排系统。

- 其连接工作详见下面的“与公用设施系统搭接的规定第六项”。

4. 强电系统

- SHP 将投资经费并敷设自工业区内110KV/22KV 变压站顺着各条道路的22KV高压电缆路由提供给入驻区内的各家企业之电源。

- 投资商有权要求在工业区的供电点之处搭接。然则进行之前要把设计图提供给SHP 技术部,并自行负责所有相关自己地块内配电房和其他自最近电线杆之处的连接工作之费用。

- 其连接工作详见下面的“与公用设施系统搭接的规定第六项”。

5. 弱电系统(电话及通信网络Internet)

- 投资商可直接与给区内供应弱电业务服务公司签订供应电话、网络(internet)业务服务合同。 

- 其连接工作详见下面的“与公用设施系统搭接的规定第六项”。

6. 与公用设施系统连接的规定 :

- 投资商要编制基础设施搭接的技术方案并把搭接申请函递送SHP审核它的可行性/安全性,并一块协助申报相关部门(若有)审批。  

- 在收到已获得SHP或相关部门(若有)等审批,允许与工业区公用基础设施(供水、排雨、排污、供电、电话等设施)连接的技术方案后,投资商或承包商、授权人在工作开始之前应向SHP具体通知其落实计划以便于最有效的协助和监理工作。

- 上述所有自投资商租赁地块内接入工业区内公用基础设施的搭接工作均由投资商或获得选择的承包商落实并在SHP的技术人员的监理下自行负责其费用的责任。

IV. 环保和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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